湖州市统战系统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
发布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落实市委“清廉湖州”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7月31日上午,湖州市统战系统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总结上半年以来各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湖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上葵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联、市工商联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纪检小组组长,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李上葵对各部门党委(党组)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下半年工作部署表示肯定,并对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有方、监督有力、履职有为表示感谢。李上葵强调,全市统一战线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清廉湖州”、营造湖州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积极担当、履职尽责。

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清廉浙江”和“清廉湖州”建设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抓紧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表》,做好责任分解,加强任务落实;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高度重视第二轮巡回执纪监督交办事项及驻部纪检监察组季度联查、半年度巡查反馈情况,及时处理并抓好整改。

二要强化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尤其要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带头示范引领。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市委实施办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在廉洁自律方面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管好家人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从源头切断一切可能腐蚀变质的根源。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程序。要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要强化系统推进,抓常抓长抓实。各部门要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从细小处着眼、从关键处着手,把廉政风险的关口前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一是学习教育要不间断,把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学习和典型案例通报作为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把警示教育现场教学作为强化党性意识的辅助手段。二是风险防控要不留缝,各部门要结合《责任书》职责内容,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标准化、标准绩效化”来探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管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三是正风肃纪要不松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查处问题要不遮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要强化支持配合,发挥监督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肩负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职责,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政治使命,要在新时代有新形象、新作为。要着眼维护党的政治生态开展监督,加强对各部门党委(党组)监督检查。要着眼“关键少数”开展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监督,使“关键少数”置身于强大监督之下。要着眼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这个利器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教育警醒功能。要秉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做勤政为民清廉的表率。

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联、市工商联党委(党组)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单位2018年上半年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黄丹华表示,2018上半年驻部纪检监察组以“4443”工作法为载体,传承创新,狠抓落实,派驻监督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下半年,将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高监督能力三个方面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湖州建设“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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